【受贿1.48亿 熊雪一审被判死缓】2024年12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熊雪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熊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熊雪因受贿1.48亿元人民币而面临法律的严惩。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期间,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熊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熊雪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认为,熊雪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熊雪一案的宣判,再次彰显了我国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和严明态度。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该以身作则,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而熊雪却背离了初心,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最终走上了不归路。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熊雪个人的惩罚,更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一次警示,提醒他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